三、款项使用
本次筹款的用途有两项:1、100万元定向用于为陈国明的民营粤剧团重大交通事故救助,由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委托吴川市粤剧行业行会接收、管理和使用;2、其余1575039.88元扣除项目管理费后余额存入振兴粤剧基金会扶危济困专项,用于粤剧、曲艺界有需要人士。
根据医疗实际发生款项,至5月2日,振兴粤剧基金会已向吴川市粤剧演出行业协会汇出50万元,其余部分按医疗进度分批拨付。
票据如下:
截止到5月2日止共支出:363192.89元(叁拾陆万叁仟壹佰玖拾贰元捌角玖分),目前余额:136807.11元(壹拾叁万陆仟捌佰零柒元壹角壹分)
费用明细如下:
(注:该经费明细是由事故发生至今的伤者医疗费用、慰问金及死者安葬费的支出)
1、伤(死)者慰问金及死者安葬费共:62000元
2、重伤者陈国明的医疗费共:170274.73元
(其中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费:69118.27元,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费:101155.74元)
3、重伤者梁文翩的医疗费共:25334.39元
4、重伤者李土炎的医疗费共:87887.92元
5、轻伤者黄静的医疗费共:7695.88元
6、轻伤者吴观婵的医疗费共:4250.46元
7、轻伤者林采云的医疗费共:1195.31元
8、轻伤者王海燕的医疗费共:654.07元
9、轻伤者蔡培垒的医疗费共:946.92元
10、轻伤者吴俞贤的医疗费共:1082.60元
11、轻伤者苏考敏的医疗费共:1319.81元
12、轻伤者陈通子的医疗费共:550.80元
伤(死)者慰问金及死者安葬费签收单如下:
医疗费清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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